新住民家庭服務業務。
托育資源中心管理(親子館)。
托嬰中心立案與管理。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新生兒營養補助。
未滿二歲(延長二至三歲)兒童托育費用補助。
居家托育服務。
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婦女福利暨婦女團體培力計畫。
婦女生活需求調查及統計。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及性別平等業務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