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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參加兒少教育發展帳戶期間,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被取消,我還可以存款嗎?
  • 發布單位: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 張貼單位:社會處
  • 修改時間:112-11-08

已開立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的開戶人,若中途喪失低收人戶、中低收入戶,仍可以繼續存款至滿18歲,帳戶存在,不受影響。但自本府通知脫離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日起一年內,仍可獲得政府相對提撥款,一年期滿後,開戶人仍可持續自存款,但停止政府相對提撥款。如果日後又符合兒少教育發展帳戶資格,會再恢復政府相對提撥款(依自存款多寡存入同額款項),直到年滿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