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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中低收入/低收入資格,哪些人會列入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全戶的定義)?
  • 發布單位: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 張貼單位:社會處
  • 修改時間:112-11-07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