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竹縣托育人員及托嬰中心收托特殊兒童獎勵措施計畫

婦女及新住民科

連絡電話

03-5518101#3174

服務對象

本縣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

一、 鼓勵新竹縣(下稱本縣)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收托特殊兒童。

二、 提升托嬰中心及托育人員收托特殊兒童之能力與意願,保障特殊需求 兒童受托權益,加強托嬰中心與托育人員照顧功能,維護兒童健康發 展與成長品質。

應備文件

申請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 托育服務契約書。

(二) 申請表。

(三) 特殊兒童相關研習時數證明。

(四) 領據。

(五) 申請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

(六) 所收托之特殊兒童資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