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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補助】未滿二歲(延長二至三歲)兒童托育費用補助

婦女及新住民科

連絡電話

婦女及新住民科 03-5518101 分機 3207、3174

服務內容

(一)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

1.一般家庭:13,000元/月。

2.中低收入戶:15,000元/月。

3.低收入戶、弱勢家庭:17,000元/月。

4.以上家庭第二名子女加發1,000元/月;第三名以上(含)子女加發2,000元/月。

(二)就托公共托育中心或公共社區家園照顧者:

1.一般家庭:7,000元/月。

2.中低收入戶:9,000元/月。

3.低收入戶、弱勢家庭:11,000元/月。

4.以上家庭第二名子女加發1,000元/月;第三名以上(含)子女加發2,000元/月。

應備文件

一、申報表。

二、受托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擇一檢附)。

三、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

四、委託人(甲、乙或監護人)、受補助幼兒之有效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五、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幼兒有效期間內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證明文件、高風險家庭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六、第2位(含以上)子女,若未設籍於同一戶內,應提供其他子女戶籍資料供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