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一、提升社會大眾對性別暴力問題的預防意識,透過教育推廣,促進社會大眾對於性別暴力問題的認識,破除助長暴力的文化迷思,建立性別暴力預防的觀念。
二、發展社區在地支持服務網絡,提供社區家庭所需服務,逐步發展以社區為基石的初級預防服務模式。
貳、補助對象:
一、新竹縣立案一年以上且會務正常運作。
二、財務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或民間團體。
叁、辦理單位及實施期程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下稱本府)。
實施期程:自核准日起至114年11月1日。
肆、補助內容及類型:
一、申請補助原則:
- 申請計畫之單位應自籌20%以上經費配合辦理。
- 針對社區的暴力問題進行態樣診斷、社區優劣勢分析與所提出計畫想要解決的問題、執行方法、步驟、成果評估方式與預期效益。
- 應執行至少3大場次及5小場次宣導活動,並說明執行方式、內容、成果評估方式及預期效益。
- 應執行至少1場防暴小物製作活動,並說明執行方式、內容、成果評估方式及預期效益。
- 應執行至少1場教育訓練,強化社區防暴種子之培訓。
- 補助標準: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下同)3萬5,000元整。
- 每案實作社區數不限,惟將優先補助結合多社區的社區發展協會推動之計畫。
伍、申請時間
申請單位應於114年3月14日前向本府社會處提出申請;申請文件不齊全者,應於接獲補件通知之次日起5日內補正。倘年度經費有結餘,將擇期辦理第2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