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絡電話
03-5518101分機3192邱小姐
計畫目的
培力更多社區或民間團體加入防暴行列,增加各鄉鎮社區之參與率,以提升推動防暴宣導之效益。協助社區整合並連結內外部資源,提升宣導效益,營造友善社區環境。透過多元宣導與教育方式,建立社區及其居民正確預防暴力之觀念與認知,進而提升覺察與辨別能力。
實施期程
自核定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補助對象
本縣立案一年以上且會務正常運作、財務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
補助原則
申請單位應在「社區初級預防領航計畫」及「社區初級預防宣導計畫」中,擇定1項計畫辦理。
1、 子計畫-社區初級預防領航計畫:
(1)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25萬元,若申請器材租金最高補助至55萬元。
(2)跨步社區領航行動:應主動邀請或連結至少4個社區參與暴力防治工作, 提升其他社區之參與意願與量能。
(3)擇定至少3項主題:依當地之社區特性、暴力結構與態樣、所遭遇並須優先處理問題等,於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等7類主題中,擇定至少3項主題,進行相關宣導、教育訓練及活動。
(4)宣導及活動方式:宜考量在地特性及不同年齡層與性別之需求,採多元且融入日常之方式辦理,
2. 子計畫-社區初級預防宣導計畫:
(1)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若申請器材租金最高補助至45萬元。
(2)跨步社區領航行動:應主動邀請或連結至少2個社區參與暴力防治工作,提升其他社區之參與意願與量能。
(3)擇定至少2項宣導主題:依當地之社區特性、暴力結構與態
樣、所遭遇並須優先處理問題等,於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等7類主題中,擇定至少2項主題,進行相關宣導、教育訓練及活動。
(4)宣導及活動方式:宣導及活動方式宜考量在地需求及特性, 採多元且融入日常之方式辦理。
補助項目
詳見服務計畫。
申請方式與應備資料
一、收件:計畫應於 113年 3月20日前向本府提出申請,申請文件不齊全之單位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 5日內補正。
二、申請書計畫書 1份及電子檔(含申請表及計畫書)。
三、申請單位所提計畫應經由本府書面審查通過方予以經費補助。
四、審核結果將以書面函覆各社區;未獲補助者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五、經費概算表:應依補助項目分別載明單位、數量、單價、預算數、申請經費及經費來源。
六、檢附立案證書影本、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社區章程、理監事與志工同意加入本計畫之共識會議紀錄(含簽到冊)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