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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塘君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公告
  • 修改時間:113-01-11

裁罰日期:112-06-14
裁罰文號:府社保字第1123803788號
裁罰單位:新竹縣政府社會處 保護服務科
裁罰依據: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依據同法第97條裁罰。
內  容:李梓塘君於本縣尖石鄉露營地盥洗區,攀爬站立小便斗,從隔間由上往下對未成女少女洗澡時隱私部分,經本府調查認定屬實,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之規定,茲依同法第97條規定公告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