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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瑞穎君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公告
  • 修改時間:113-01-11

裁罰日期:112-05-19
裁罰文號:府社保字第1123818379號
裁罰單位:新竹縣政府社會處 保護服務科
裁罰依據: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反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據同法第97條裁罰。
內  容:郭瑞穎君擔任本縣國中棒球教練時,對其球隊球員有不當對待之情事,致使學童有多處傷勢,經本府調查認定屬實,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茲依同法第97條規定公告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