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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社區發展協會會務輔導

03-5518101 竹北市/寶山鄉/北埔鄉/峨眉鄉請洽張小姐(分機3117)、本縣其餘9個鄉鎮市請洽鄭小姐(分機3121)

連絡電話

03-5518101

服務內容

一、社區發展協會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應每年召開1 次,其會議名稱請以屆次定之,並於15
日前通知各應出席人員並報請所在公所備查。
二、請於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閉會後30 日內,將會議紀錄、簽到表影本及大會手冊等相關文
件報請鄉鎮市公所轉陳本府備查。
三、社區發展協會之理事、監事應於任期屆滿前1 個月內辦理改選,如確有困難時,得申請主管
機關核准延長(應於任期屆滿前提出申請),其期限不得超過3 個月。

服務對象

本縣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

應備文件

社區發展協會會務相關表件(請參閱本網頁相關檔案)

一、未涉及理監事改選
( 一) 第○屆第○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 二) 簽到表影本。
( 三) 第○屆第○次會員大會手冊。
二、任期屆滿,改選理監事
( 一) 第○屆第1 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 二) 第○屆第1 次理監事會會議紀錄。
( 三) 簽到表影本
( 四) 理監事一覽表(右上角請加蓋團體圖記)。
( 五) 負責人簡歷表(含2 吋照片1 張,請浮貼)。
( 六) 會址使用同意書。
( 七) 第○屆第1 次會員大會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