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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專區

何督導

連絡電話

03-5518101分機3173

服務內容

(一)  期中實習:配合各校學期制度於上學期(約9月至1月間)、下學期(約2月至6月間)實習,期中實習至少15周,總時數至少180小時。

(二)  暑期實習:配合各校學期制度於暑期(約7月至8月間)實習,暑期實習至少6周(全天),總時數至少240小時。

服務對象

(一)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學生或研究所在學研究生。

(二)  以修畢社會工作(含概論)、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社會福利政策與行政等課程為優先。

應備文件

請參閱 新竹縣政府辦理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實習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