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03-5518101#3237
本(113)年申請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認定受理期間如下: (一)新申請者:自113年4月15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效期屆滿重新申請者:自113年7月15日起至113年9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