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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新竹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自113年1月1日起轉型為急難救助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

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連絡電話

縣民保險聯絡窗口:03-5518101#3282 蔡小姐,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聯絡窗口:社會救助及社工科035518101#3221林小姐、#3189王小姐、#3227邱小姐

服務內容

新竹縣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自113年1月1日起轉型為急難救助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

新竹縣政府為讓新竹縣縣民在遭受意外不幸死亡時,減輕其家庭之經濟負擔,為新竹縣縣民辦理投保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以保障民眾生活。 針對新竹縣縣民在遭受意外不幸死亡時,每人新臺幣三十萬元的保險理賠金。

本府委託「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辦理。 

若有本案保險相關事宜,可電洽該公司詢問(03)531-6666。 

服務人員:曾錦堂(分機12)、黃秀茹(分機35)、施京妏(分機18)、范雅婷(分機25)

新竹分公司地址: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10號8樓

 

備註:

因本縣縣民保險自113年1月1日起轉型為急難救助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說明如下:

  1. 本縣民眾若於112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並於該事故發生日起 180 日內,因該事故直接原因導致死亡,仍屬縣民保險範圍,請向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申請。
  2. 另提醒依保險法,本縣民眾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若於112年12月31日前,民眾須於發生保險事故日起算 2 年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3. 本縣民眾若於113年1月1日後發生意外事故死亡,請點選連結 申請表 
    或網址:https://social.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207&s=3884​ 申請該項補助相關注意事項及申請表單。

  4. 縣民保險改由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QA,網址: https://social.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923&s=257310

服務對象

1.投保對象:凡十五歲以上,且於保險事故發生前設籍於新竹縣六個月以上者(以下簡稱被保險人)。

2.保險範圍:

(1)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在新竹縣轄境內、外發生意外死亡者,均需理賠。

(2)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因遭遇外來突發意外傷害事故,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起,一百八十日內死亡,而此意外傷害事故為被保險人死亡之直接原因,依保險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

※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應備文件

1.身故保險金申請應備齊文件:
(1)保險金申請書。
(2)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3)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診斷書。
(4)被保險人的除戶戶籍謄本。

2.受益人身分證明文件:
(1)繼承系統表。
(2)被保險人原始全戶戶籍謄本。
(3)全部受益人身分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全部受益人個別戶籍謄本。
(5)受益人存摺影本(若受益人不只一人時,請各檢附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6)病例、醫療及健康檢查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同意書。

3.其他注意事項: 
資料備齊後,煩請致電(02)2381-2727分機8585,兆豐產物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將申請資料直接寄至:台北市武昌街一段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