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行政科〕蘇先生
03-5518101#3119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自行辦理訓練前,應檢附訓練計畫送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備後,才可依核定之課程辦理訓練。辦理完竣時,提供成果報告報本府備查。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辦理前提供教育訓練課程計畫書;辦理完提供成果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