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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保護服務

保護服務科

連絡電話

03-5518101分機3212(高督導)、3161(熊督導)

服務內容

孩子不僅是父母的寶貝,更是國家社會的資產,值得每個人用心呵護,關懷守護。讓每個孩子都能夠健康平安地長大,不受暴力、色情資訊的威脅及汙染,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所以,當您發現身旁的孩子疑似受到疏忽、遺棄、身心虐待及性剝削,或是在網路上發現暴力、色情、血腥等不適合孩子閱讀的資訊,請您伸出溫暖的雙手,勇於通報檢舉,一起幫助他們平安快樂地成長。 ◎如何發現孩子可能受到不當對待? 孩子受到之不當對待,分為身心虐待及疏忽兩種型態,以下分別說明: 1.身心虐待的樣態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及性虐待,身體虐待是指對孩子施加任何非意外性之身體傷害,導致孩子受傷、死亡、外型損毀或任何身體功能毀壞;精神虐待包括言語的羞 辱、孤立、控制、漠視孩子的情緒需求等;性虐待是指直接或間接對孩子做出與性有關的侵 害或剝削行為,如性騷擾、猥褻及性侵害等。 2.疏忽則為孩子的基本需求,如飲食、穿著、居住環境、教育、醫療照顧等,受到嚴重或長期 忽視,以致危害或損害兒童健康或發展,以及將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照顧的孩子單獨留在家 中,或交給不適當的人照顧。 ◎受到虐待疏忽等不當對待的孩子及他的家庭,政府將提供何項保護及協助? 當我們發現生活周遭的兒少遭受身心虐待、疏忽等不當對待,並將他通報到本府社會處後,社工人員將啟動以下兩項保護兒少及其家庭之協助: 1.保護安置:地方政府指派社工人員進行調查評估後,如果認為基於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必要,可能會將孩子暫時移出給予保護安置。不過,基於家庭是孩子最佳的生長環境,社工人員的優先選擇仍是協助家庭改善功能,讓孩子可以安全地留在家。 2.提供家庭協助及要求家長參加親職教育:發生兒虐的原因複雜,有時候可能是因為家庭環境的弱勢處境,或父母缺乏親職教養的能力,因此,社工人員介入調查後,也會協助連結資源 改善兒少家庭的弱勢處境,會協助兒少父母接受親職教育,提升家庭保護教養的功能,降低兒少受虐的風險。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服務對象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稱之兒童(未滿十二歲之人)及少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各項保護服務工作。

應備文件

通報表(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