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時,通常不敢聲張、只能隱忍這項行為,若您確實因為性騷擾事件而感到不舒服,可以透過申訴的程序來保障自身權益,並讓加害人知道這項行為是被法律禁止的。 性騷擾事件提出申訴對象依照情境及加害人身分而有所不同,性騷擾防治法特別著重在於雇主防治之責任,例如:若您在路上遭A公司員工性騷擾,則應向A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若不知此人為A公司員工,則可以就近向該區警局、派出所或本府社會處提出申訴,我們將協助您移轉至調查權責單位進行後續處理(若此行為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亦可請警察單位製作調查筆錄後移送司法單位處理)。調查後若不服申訴調查結果,則可於調查結果通知到達30日內向本府社會處提出再申訴,由本府進行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