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服務科
03-5518101#3159 羅社工
為協助結束家外安置之兒童及少年與家人之情感維繋與關係修復,並強化原生家庭之親職功能,期建構以家庭為中 心、社區為基礎的家庭支持系統,協助兒童及少年及其家庭獲得足夠的支持與連結,以利兒童及少年順利賦歸家庭 與社會及協助結束安置無法返家之兒童及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培育其自立生活能力,並透過社會資源的挹注,提升兒童及少年自我決策與社區生活之能力。
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59條及第68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