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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林小姐

連絡電話

03-5518101 轉 3221

服務內容

為協助因一時急難事故致經濟陷困之弱勢民眾,能獲得即時救助,以速評、速發方式提供救助金,以紓解急困,並連結社工專業評估及個案管理機制,支持經濟脆弱性家庭增能與連結資源,達自立自助目標。

急難事由以最近三個月內發生者為限同一傷病或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

服務對象

一、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及個案認定表。

二、戶籍資料影本(含實際共同生活戶)。

三、其他與急難事實相關之證明文件:

  (一)死亡證明書。
  (二)失蹤證明。
  (三)罹患重傷病證明(醫療診斷書須註明:需1個月以上治療或療養,且無法工作)。
  (四)重大傷病證明書。 
  (五)相關喪葬費用收據或醫療費用收據。
  (六)非自願性失業證明(須附最近1個月內就業輔導單位出具3家以上推介就業紀錄證明及勞保加、退保證明)。
  (七)房屋租賃契約影本。
  (八)申請人身分證(查驗後歸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