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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收容輔導與生活重建服務

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連絡電話

03-5518101 轉 3173

服務內容

為照顧弱勢族群,本府委託專業社工人員的介入,使無家可歸、流落街頭或於公共場所夜宿之遊民,獲得妥適的安置與輔導,透過生活輔導、心理輔導、醫療保健與社會資源轉介等服務,重建其生命價值,提昇其生活動力,加強其工作意願,協助其重返職場,過著安定的生活。

本府或警察單位受理報案後,依下列分工之權責辦理:

一、遊民之身分調查、家屬查詢、違法查辦及協助護送等事項,由受理轄區警察單位辦理。經查有身分者,通知家屬領回。如需就醫者護送前往緊急醫療指定之責任急救醫院或縣內各大醫院。

二、遊民之醫療補助、諮商輔導、轉介安置、社會救助、福利服務等事項由本府辦理。

三、遊民罹患急病,罹患精神疾病或疑似精神疾病者之診斷、鑑定、醫療及其他醫療協調事項由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辦理。

四、遊民有工作能力或工作意願者,轉介相關機構施予職業重建或工作輔導等事項由本府辦理。

五、遊民之戶籍身分無法查明者,身分落籍登記等事項由本府辦理。

服務對象

本辦法所稱遊民係指經常性露宿街頭、公共場所或居無定所,且查無身分必須收容輔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