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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銀行

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林社工

連絡電話

03-5518101 轉 3221

服務內容

為彌補社會救助體系之不足,協助經濟弱勢者維繫生活基本的需求。本府積極結合民間的力量,由民間提供救助的物資;本府提供專業的評估,針對急需救助之非低收入戶或處在貧窮邊緣生活困頓之家戶,提供救助物資(實物給付),讓民眾有喘息的短暫時間,以渡過困頓的時期。

  1. 申請作業(僅限社工申請):
    1. 受助家戶:以戶為單位,限定同一戶在同一時間僅能由一人提出申請,避免重複請領物資。
    2. 於新竹縣智慧福利服務躍升平台(以下簡稱平台)登打新竹縣政府物資銀行申請書、新竹縣幸福實物銀行評量表、新竹縣幸福實物銀行營養品調查表。
    3. 平台網址使用前請填寫平台後臺帳號申請表單,並交由單位主管核章後(正本)親送或郵寄本府承辦,辦理個人帳號申請作業。
    4. 經評估有急迫需求者,申請單位提供以下書面資料至分行。同時應致電物資銀行,以進一步確認急迫性的情況和需求,物資銀行得依現有資源,提供緊急物資協助。
      1. ​物資銀行新案申請表:提供詳細的說明,說明急迫需求的原因和內容。
      2. 佐證資料:提供經濟狀況證明或醫療診斷證明等,佐證家戶有急迫需求之資料。
  2. 審查作業:
    1. 審查申請資格:
      1. 每月20日前收件,受理後申請審查,於次月10日前發放物資。
      2. 審查標準包括:
      • 根據通報表中的物資需求、家庭人口數、經濟狀況和使用的社會福利情況等因素進行評估。
      • 評估家庭所遭遇的急難事由及其對生活影響之程度。
      • 檢視物資銀行的庫存情況,以確保能夠提供符合需求之物資。
    2. 分配所需物資
      1. 根據審查結果,確定受助家戶所需的物資品項和數量,並裝箱。
      2. 考量家庭人口數、經濟狀況和遭遇急難之事由,提供適量的物資支援。
      3. 申請物資頻率:平台可勾選一次性發放或持續性(6個月)。
  3. 發放作業:由總行寄送至申請單位或分行,由申請單位社工將物資送至受助家戶,並請社工登錄平台進行線上簽收。
  4. 續案評估:持續性發放第5個月應於平台填寫續案評估表。
      不續案:進行結案。
    1. 續案:申請以戶為單位,同一事由在同一年度,申請物資以一次(6個月)為限,如有下列條件可進行續案,由縣府承辦審核再將符合之案件轉送至總行執行配送:
    2. 個案須有新事由:家戶有新的服務需求或突發重大變故嚴重影響案家生活。
    3. 續案原因為不可逆之因素:佐證資料須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
  5. 結案指標:
      完成服務目標。
    1. 遷居他地,且該轄已接案提供後續服務。
    2. 死亡。
    3. 失去聯絡。
    4. 拒絕服務。
    5. 連結相關網絡單位 。
    6. 其他(請說明)。
  6. 前項第2點至第7點系統結案時須同步mail個案相關資料至實物銀行總行hsinchu@chaca.org.tw停止發放物資。
  服務轄區 連絡電話 地址

總行

(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新竹辦事處)

新竹縣全區 5233852 新竹市東區林森路231號B1
社會處 新竹縣全區 5518101#3221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B棟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竹北分行 竹北市 5586581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二街91號4樓(新竹縣綜合社會福利館)
新埔分行 新埔鎮
關西鎮
5891500 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2樓
新湖分行 新豐鄉
湖口鄉
5583823 新竹縣湖口鄉嘉興路一段95巷89號
橫山分行 橫山鄉
芎林鄉
尖石鄉
5933232 新竹縣橫山鄉永昌街53號
竹東分行 竹東鎮
寶山鄉
峨眉鄉
北埔鄉
五峰鄉
5100818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三段58號

服務對象

設籍或實際居住本縣,具下列情事且經政府單位、鄉鎮市公所、村里長、社會福利團體及學校等公私部門之社會工作員評估確實有需求之民眾。

  1. 因天災、重大意外而陷入經濟困境的急難家庭。
  2. 領有政府社會福利補助,仍未足以因應生活所需者。
  3. 因失業或不完全就業造成生活陷困者。
  4. 其他因素急需物資銀行救助之弱勢家庭或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