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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銀行

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王社工

連絡電話

03-5518101 轉 3189

服務內容

為彌補社會救助體系之不足,協助經濟弱勢者維繫生活基本的需求。本府積極結合民間的力量,由民間提供救助的物資;本府提供專業的評估,針對急需救助之非低收入戶或處在貧窮邊緣生活困頓之家戶,提供救助物資(實物給付),讓民眾有喘息的短暫時間,以渡過困頓的時期。

本府為關懷弱勢族群,使其度過因經濟缺困而導致之物資貧乏,於100年特訂定本縣「物資銀行資源整合服務方案」,以保障民眾生命之安全。

  1. 申請作業:
    1. 受助家戶:以戶為單位,限定同一戶在同一時間僅能由一人提出申請,避免重複請領物資。
    2. 申請單位依據「物資銀行通報表」評估指標,評估受助家戶需求,包含家庭成員人數、經濟狀況和特殊需求等。填寫「建議申請提供項目」欄位時,應提供詳實資料,並以下列方式傳送至物資銀行:
      1. 傳真:申請人傳真至物資銀行總行/分行後,應進行電話確認,以確保申請文件的遞交和接收。
      2. 親送:將申請表親送至物資銀行總行(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B棟1樓社會救助及社工科)或分行。
    3. 經評估有急迫需求者,申請單位提供以下書面資料同時應致電物資銀行,以進一步確認急迫性的情況和需求,物資銀行得依現有資源,提供緊急物資協助。
      1. 物資銀行通報表:提供詳細的說明,說明急迫需求的原因和內容。
      2. 佐證資料:提供經濟狀況證明或醫療診斷證明等,佐證申請家戶有急迫需求之資料。
  2. 審查作業:
    1. 審查申請資格:
      1. 物資銀行總行/分行在案件收件日起15日內完成申請審查程序。
      2. 審查標準包括:
      • 根據通報表中的物資需求、家庭人口數、經濟狀況和使用的社會福利情況等因素進行評估。
      • 評估家庭所遭遇的急難事由及其對生活影響之程度。
      • 檢視物資銀行的庫存情況,以確保能夠提供符合需求之物資。
    2. 分配所需物資
      1. 根據審查結果,確定受助家戶所需的物資品項和數量。
      2. 考量家庭人口數、經濟狀況和遭遇急難之事由,提供適量的物資支援。
      3. 申請物資頻率以每季1次為原則。
      4. 大愛現值卡:悠遊卡內已儲值2000元,悠遊卡付款消費之通路門市皆可使用。每年同一戶申請1次為原則,受助家戶除了申請表簽收外,並須簽署「領用收據」,請具領人簽章。
  3. 發放作業:
    1. 通知申請單位至總行/分行領取物資時,請領取時確認物資品項和數量,事後不得要求補發或更換。
    2. 領取物資後,申請單位應請領取者於「物資銀行通報表」進行簽收,並於3個工作日內,應將「物資銀行通報表」以傳真或親送方式送回總行。
  4. 後續關懷:申請單位應於物資發放後3個月內進行訪視評估,並確實填寫「物資銀行評估表」,以確認是否需續案提供物資。

服務對象

設籍或實際居住本縣,具下列情事且經政府單位、鄉鎮市公所、村里長、社會福利團體及學校等公私部門之社會工作員評估確實有需求之民眾。

  1. 因天災、重大意外而陷入經濟困境的急難家庭。
  2. 領有政府社會福利補助,仍未足以因應生活所需者。
  3. 因失業或不完全就業造成生活陷困者。
  4. 其他因素急需物資銀行救助之弱勢家庭或民眾。

應備文件

  • 新竹縣政府物資銀行申請表 (新案)
  • 新竹縣政府物資銀行評估表 (續案)
     
  • 大愛現值卡領用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