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內容:微型火災不便費用保險
(二)投保資格:新竹縣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縣民,且未投保相同性質之微型保險者。
(三)保險期間:一年(自112年11月6日中午12時起至113年11月6日中午12時止)
(四)給付項目:微型火災不便費用保險金。
(五)保險金額:每一被保險人定額給付 8,000 元(保險期間內最高給付次數以2次為限)。
(六)承保範圍:
1、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其居住處所直接遭受火災事故,或因火災事故之發生,為救護居住處所或其內動產,致受有實際損害者,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定額給付「微型火災不便費用保險金」。
2、對於前項「微型火災不便費用保險金」之給付責任,同一次事故給付一次,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
(七)保險費用:符合投保身分者,無需繳納保險費,由微型保險計畫之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之指定捐款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