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微型團體傷害保險(微型保險)

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羅小姐

連絡電話

03-5518101 轉 3238

服務內容

一、本縣結合嘉義縣樸仔媽微型利他慈善會共同辦理微型團體傷害險,保障因不幸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失能或死亡之本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障生活補助之身心障礙者(以上皆不含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縣民,最高理賠金額最高計新臺幣30萬元,符合納保資格縣民之保險費用,係由嘉義縣樸仔媽微型利他慈善會全額贊助支出。

二、微型保險係指保險業對於經濟弱勢者所提供之一種意外傷害風險保障之保險商品,其主要特色在於低保額低保費保險內容簡單

三、推動目的除包含善盡社會責任及實踐保險應有之價值,亦可降低保戶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之家庭經濟衝擊,達到完善社會救助之一項社會福利措施(本保險為非法定項目,如經費用罄則停止辦理)。

四、若有本案保險相關事宜,可電洽本府業務承辦人員。

 

 

服務對象

一、適用對象:113年6月1日以前設籍新竹縣並取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障生活補助之身心障礙者(以上皆不含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投保年齡:15足歲~75歲(民國38年6月1日(含)~民國98年8月1日(含)期間出生者)。

三、保險期間:自民國113年8月1日00時~民國114年7月31日24時止。

四、保險金額:30萬元(每一被保險人於各保險公司累計投保微型傷害保險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50萬元)。

五、本專案被保險人資格為民國113年6月1日新竹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障生活補助之身心障礙者(以上皆不含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

六、承保範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身故或失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