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徐社工
03-5518101 轉 3189
一、針對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之經濟弱勢戶,例如具低收、中低收或具清寒證明者,經公所、相關單位送至本處核定之,審核通過後會補助新臺幣柒仟元整。 二、本案經費來源為財團法人達成慈善基金會捐助之善款,倘本案經費用罄,則會停止本方案。
經濟弱勢戶(如低收、中低收、具清寒證明者)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亡者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 1.申請者戶籍謄本 2.往生者除戶謄本 3.死亡證明書 4.加蓋公司(店)章及負責人印鑑章之喪葬費相關收據 5.施棺專案收據 6.申請人存摺正面影本 7.經濟弱勢戶佐證資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擇一) 8.施棺專案申請書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亡者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
1.申請者戶籍謄本 2.往生者除戶謄本 3.死亡證明書 4.加蓋公司(店)章及負責人印鑑章之喪葬費相關收據 5.施棺專案收據 6.申請人存摺正面影本 7.經濟弱勢戶佐證資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擇一) 8.施棺專案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