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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複評申請表

03-5518101#3183洪小姐

服務內容

凡對於身心障礙需求評估結果(含社政評估:行動不便資格及必要陪伴者優惠資格)有異議者,可下載此張申請表,並攜帶身心障礙證明到所屬鄉鎮公所辦理申復程序,本府於受理後將派員訪視及召開會議,函覆申請結果。

應備文件

1.身心障礙證明 2.印章(含代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