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內容以陪伴身心障礙者受托期間之安全為限,不含提供教學、陪讀、復健、接送或侵入性醫療(如插管)等服務。家屬外出時,服務員只負責照顧身心障礙者,若家中有其他親屬需照顧,家屬需自費申請其他服務;有特殊情況經評估確有實際需要者,得提供下列服務:
- 協助膳食:臨時照顧僅提供餵食協助;短期照顧提供餵食協助、烹飪協助或代購外食。
- 簡易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如廁、換尿布、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個人清潔等。
- 臨時性之陪同就醫: 身心障礙者為兒童、心智障礙或精神障礙者,應有主要照顧者至少一人一起陪同。服務範圍以新竹縣為限,有醫生指示或社工員評估確有需要者,範圍可擴大至新竹市,但復健、療育、民俗療法不在服務範圍。
- 報讀及文書協助:僅限服務視覺障礙者或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者;外出文書協助範圍,以至學校、銀行、郵局、政府機關洽公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