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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保費(無需申請,自動減免)

救助及身障科

連絡電話

03-5518101#3188

服務內容

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及社會保險自付保費補助之標準如下: 一、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 二、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ㄧ。 三、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四分之ㄧ。

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投保全民健康保險者。

應備文件

符合補助資格者,由本處自系統彙整資料後逕報送健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