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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訓班經費補助

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連絡電話

03-5518101#3223

服務內容

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訓班經費申請須知

服務對象

年滿18歲且設籍本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未獲本府補助參加公職考試補習及職業汽車駕訓要點補助者。

申請期限:自汽車駕照發照日起六個月內申請。

補助金額:新臺幣2,000元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一式二份。

3.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一式二份。

4.汽車駕訓班已繳款收據正本(無收據正本請以影本加駕訓班戳章。)

5.申請人之金融帳戶影本一式二份。

6.汽車駕照影本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