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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連絡電話

03-5518101#3181

服務內容

擬定個案服務及自立生活計畫:針對經評估後符合服務條件之身心障礙者擬定服務計畫,提供身心障礙者在社區居住的協助及其他社會資源的連結,讓身心障礙者可以融入社區自主生活。服務計畫內容包含: 一、居住處所、居住空間的規劃安排。 二、居家生活協助事項,居家照顧服務服務資源的連結。 三、社會參與活動的協助,包括個人助理的安排,交通資訊等。 四、同儕(身心障礙者)團體的參與與組織,自我充權計畫。 五、輔具使用與規劃。 六、相關生涯階段之轉銜服務。

本府委託辦理本案之單位『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桃竹事務所』,電話:03-6563638#35。

服務對象

一、實際居住本縣之18歲以上居住社區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身心障礙者。 二、經評估有自立生活意願及需求之失能身心障礙者。 三、申請個人助理者另須符合下列規定:(一)未接受機構安置、未聘雇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日間照顧費或其他照顧費用助者。但接受衛生單位之機構喘息服務補助者,不在此限。(二)服務對象同時段不得重複使用居家照顧服務。

應備文件

申請人應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及本府核發之需求評估報告,向本府委託辦理本案之單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