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提供15歲以上50歲以下長照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減緩失能情形及提升社會參與機會。
服務項目:
1、身體及生活照顧服務。
2、協助及促進自我照顧能力。
3、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程度惡化之各項活動。
4、輔具衛教及操作指導。
5、臨時及短期照顧或喘息服務。
6、提供維護服務對象及其家庭照顧者各項權益措施、個案照顧管理及健康福利諮詢。
7、依個案或家屬需求提供或連結交通接送服務。
8、其他長期照顧服務項目。
請有意願收托之對象自行至身障社區長照機構了解環境及評估符合後,電洽1966專線或至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長照CMS等級評估申請後,再辦理正式收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