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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

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連絡電話

03-5518101#3236

服務內容

一、 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二、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滌及修補、文書服務、備餐服務(每日應至少提供1餐)、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連絡醫療機構、文康休閒及協助餐與社區活動等服務。 三、 安全性照顧:注意異常狀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協助危機事故處理及其他相關服務。

服務對象

一、 申請資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年滿18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經本縣需求評估中心評估有家庭托顧需求、執行單位社工評估符合收案標準、未機構安置、未接受居家服務、未聘僱看謢(傭) 、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日間照顧費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之身心障礙者家庭,家庭托顧員僅照顧自家身心障礙者,不予補助。 二、 如對本服務有興趣者請逕向以下單位詢問: 本府委辦單位社團法人新竹縣智障福利協進會,電話03-594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