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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連絡電話

03-5518101#3138

服務對象

  1.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 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3. 失能程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 )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4. 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應備文件

  1.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調查表。
  2. 照顧者與受照顧者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及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 照顧者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 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身障特定項目達重度)。
  5. 如委託他人申請者,應檢附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及委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