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紓解長者搭乘一般交通運輸工具之困難,特開辦「交通接送服務」,藉由車輛協助就醫、復健等服務資源。
二、補助標準:
1.本縣偏鄉地區(五峰鄉、尖石鄉、關西鎮、峨眉鄉)每月給付上限為新臺幣2,400元,超過給付上限部分由使用者支付。
2.本縣偏鄉地區以外鄉鎮市每月給付上限為新臺幣1,840元,超過給付上限部分由使 用者支付。
3.比照本縣計程車費率計價二分之一計算,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共乘時為給(支)付價格打 7 折計算。
三、服務範圍:本縣十三鄉鎮、新竹市全區、桃園縣全區、苗栗縣全區,如使用服務,其起點或迄點必須位於本縣內。
四、訂車方式:於用車日前7日起至前1日中午12時止,向特約單位以預約專線電話、傳真或直接至櫃台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