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以社區營造及自主參與精神,處理老人的照顧問題,並與政府其他照顧服務相連結。由本縣輔導成立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
- 關懷訪視:訪視對象如獨居、失能或需要關懷之老人。
- 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據點提供各項福利諮詢及轉介。
- 餐飲服務:定點或送餐。
- 健康促進活動:定點定時規劃活動。平日亦開放給長者使用館室。
- 社會參與。
以上5項服務,本縣據點至少需提供4項。
長照C點除上述服務外,每週需固定用餐及每年至少辦1次預防及延緩失能課程(至多3場)。
補助經費:
一般據點:
- 每月業務費補助1萬2千元。
- 志工費用每年3萬5千元。
- 業務費需自籌20%。
- 開辦費設備費補助10萬元。
- 自籌需30%。
長照c點據點:
- 每月業務費補助1萬2千元。
- 志工費用每年3萬5千元。
- 開辦費設備費補助10萬元均無需自籌。
- 按每週用餐時間補助不同。
- 1至2天每年多12萬。
- 3至4天每年多24萬。
- 5天每年多60萬並補1名照服員。
長照c點每年至少需辦1次預防及延緩失能課程(至多3場)。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成立條件:
- 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等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 其他社區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 村(里)辦公處。
- 公寓大廈戶數達一百五十戶以上,經向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備成立管理委員會達十年以上,且經表揚或評鑑績優,提供鄰近社區服務成效卓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