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03-5518101#3288
新竹縣政府依據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一條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六條、 老人健康檢查保健服務及追蹤服務準則,推行長者健康檢查 ,俾能早期發現疾病,協助就醫 維護長者身心健康。 健康檢查項目如下: 子宮頸抹片檢查。 心電圖。 A.F.P肝癌篩檢。 胸部X光(大片)。 糞便潛血檢查。 量腰圍。 由本 由本府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療院所」為檢查單位,全力配合辦理老人健康檢查。
新竹縣政府依據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一條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六條、 老人健康檢查保健服務及追蹤服務準則,推行長者健康檢查 ,俾能早期發現疾病,協助就醫 維護長者身心健康。 健康檢查項目如下:
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年滿六十五歲之老人 。 年滿五十五歲之原住民 。 檢查費用:屬於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檢查項目者,經費由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支付;非屬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檢查項目者,檢查費用由本府依實際檢查項目核實支付。
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檢查費用:屬於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檢查項目者,經費由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支付;非屬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檢查項目者,檢查費用由本府依實際檢查項目核實支付。
作業程序: 本府依本要點擬定年度計畫,協調並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療院所為檢查單位辦理本健康檢查。 由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協助宣導前揭年度計畫,並配合辦理本健康檢查。 受理登記期間方式:於健檢前 ,由各鄉鎮市公所調查並受理登記 符合資格之人員名冊送由本府分配檢查單位。 檢查單位安排檢查日期並通知民眾前往檢查單位接受檢查 。
作業程序:
檢查單位安排檢查日期並通知民眾前往檢查單位接受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