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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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獨居老人需求提供個案管理服務,進行在地化、 全面性服務,加強關懷密度及福利資源之提供。 二、由專業的社工人員整合與連結資源,提供必要社會福利照顧資源,協助獨居老人改善生活環境與照顧,減少身、心、靈的傷害,以確保老人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依據獨居老人需求提供個案管理服務,進行在地化、 全面性服務,加強關懷密度及福利資源之提供。
二、由專業的社工人員整合與連結資源,提供必要社會福利照顧資源,協助獨居老人改善生活環境與照顧,減少身、心、靈的傷害,以確保老人基本的生活保障。
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 ,實際居住本縣內之社區住宅且具有下列身分之一,並經本府評估具有實際服務需求者: 一、65歲以上獨自獨住。 二、65歲以上夫妻共居 三、同住者(無照顧能力、無民法上照顧義務、無照顧契約關係者)無法提供實質照顧者。 四、經本府評估及轉介之高風險獨居老人個案。
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 ,實際居住本縣內之社區住宅且具有下列身分之一,並經本府評估具有實際服務需求者:
一、65歲以上獨自獨住。
二、65歲以上夫妻共居
三、同住者(無照顧能力、無民法上照顧義務、無照顧契約關係者)無法提供實質照顧者。
四、經本府評估及轉介之高風險獨居老人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