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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保護性社工督導--聘用七等344薪點~八等472薪點(49501~67920元)
  • 報名期間(起):113-06-17
  • 報名時間(訖):113-07-01
職缺單位

社會處

所需人數

1

徵才職缺

-聘用保護性社工督導--聘用七等344薪點~八等472薪點(49501~67920元)

工作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社會處)

徵才條件

1、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3、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督導依據兒權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家暴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老福法、身權法規定辦理24小時緊急救援(保護)、案件調查及後續輔導處遇等個案直接服務工作。8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報名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保護服務科余先生(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401)。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