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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心 廉潔心 消防同仁克盡職責拒收饋贈
  • 上版日期:103-05-20
  • 修改時間:103-06-04

據新竹縣政府消防局政風室統計,102年度消防同仁執行勤業務時,拒收民眾饋贈財物計有31件、金額約為76,600元,其中多為同仁執行消防任務時,民眾為感謝消防人員之辛勞致贈紅包,經本局同仁立即婉拒,並解釋執行消防任務為民服務為消防人員之職責,感謝民眾之心意並婉拒現金。 

其中1件係關西分隊同仁於102年5月29日協助坪林大橋救溺案件,成功搜尋到大體,家屬慰勞消防同仁辛勞,贈送紅包1萬元整,分隊長立即將其現金退回,依習俗只收其空紅包袋。

關西分隊值班同仁於102年5月29日15時30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位於雲埔橋上游500公尺處有民眾發現一具疑似人體於水中漂流,請求搶救。

當時任職於關西分隊長之賴啟莊立即率領隊員鍾明秀及李秉濂,並召集關西義消前往搶救搜尋,到達雲埔橋與新埔分隊人員共同搜尋,由於關西鎮山區有下大雨,有洪水沖下,水流湍急且渾濁,民眾報案地點不詳細,於是分隊長將關西義消、新埔警義消、民間救難團體等救災人員分成四組,將民眾發現之地點起至雲埔橋分成四段,分組搜尋,於搜尋當中,有民眾至石光派出所報案稱:其父看病後未返家,於坪林大橋上發現其父所開之轎車及有一雙其父之鞋子,應而判斷其為失蹤者之家屬。

5月30日9點25分分隊長賴啟莊與消防同仁於雲埔橋上游400公尺處搜獲失蹤者大體,並通知警方處理,分隊人員合力將其大體抬至馬路上,交由家屬指定之葬儀社處理。家屬事後親至分隊致贈一個內有1萬元之大紅包,感謝分隊同仁之辛勞,分隊長立即將其現金退回,依習俗只收其空紅包袋,並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知會政風室登錄建檔。

另1件係本局豐田分隊於102年10月15日06時30分接獲救溺案件,地點:新竹縣竹北市新月沙灘,救災人車到達現場後,發現患者躺臥於沙灘上,現場已無生命徵象,經警義消以長背板搬運近一公里至新月沙灘出入口,患者兒子表示拒絕送醫,現場交由家屬、海巡及鳳岡所員警處理後續事宜。患者家屬感謝本案執行救溺的同仁之用心處置,贈送救溺人員陳證宇、黃士源、葉冠愷、許宏溢、李宗韋、許文安,現金6,000元慰勞救溺人員辛勞,本局同仁予以解釋救溺本為消防人員應盡之職責,故拒收饋贈且退回現金,並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知會政風室登錄建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