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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府舉辦「高階公務員應有之公共服務倫理」法紀教育訓練 強化廉潔操守
  • 上版日期:112-10-18
  • 修改時間:1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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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高階人員法紀觀念,新竹縣政府於112年10月17日舉辦「高階公務員應有之公共服務倫理」法紀教育訓練,邀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管高岳律師(曾任法務部政風司司長及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擔任講座,縣府各局、處長、參議、秘書等高階人員共計約36人與會。

 

縣府陳季媛秘書長出席致詞時表示,楊文科縣長上任以來即相當重視「形象、品德、操守」的清廉施政;更嚴格要求高階主管人員,應以廉潔自持,帶領所屬同仁依法推行政務。

 

另新竹縣政府特別致贈本次訓練講師管高岳律師,以其姓名為題之對聯一副(上聯:管東管西管賢士。下聯:高來高去高芬貝。橫批:岳上岳下岳峰巔。)管高岳律師經驗豐富,在廉政領域長期耕耘,對於公務員廉潔品格的養成有相當高的期許。在本次講習中,更以自身經歷為基礎,分享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勉勵本府同仁秉持為民服務之初心,慎終於始,並具備明辨是非之能力,為民眾謀福祉。

 

政風處表示,建立正確的公務倫理觀念、恪守職場行為準則,是每位公務員應盡的本分,未來縣府仍會以推動預防工作為第一優先,持續加強推動廉政倫理宣導作為,培養公務員廉潔操守,積極落實楊縣長清廉施政之施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