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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100學年度起 配合教育部辦理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政策
  • 上版日期:100-08-30
  • 修改時間:100-08-30

縣府自100學年度起,配合教育部及內政部政策規劃,開始實施「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家長需選擇公立幼托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含國幼班)始享有免學費補助,補助對象為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間出生的幼兒(含依法核定緩讀且經鑑定安置於園所者)。詳見如下附檔(100學年度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就學補助彙整表)

教育處表示:上述補助計畫分為「免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等二項就學補助,「免學費補助」部分,就讀竹縣公立幼稚園入學即享免學費,就讀私立合作園所(含國幼班)上、下學期各補助學費15,000元;「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部分,就讀公私立園所5歲幼兒家長家戶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者,另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惟設有排富要件。

上述免學費補助申請方式,係由幼兒就讀的園所協助家長造冊並向縣府申請,幼兒就讀公立園所入學即免繳學費,私立合作園所(國幼班)學費補助撥款方式有二,其一為園所採取5歲幼兒入園即不向家長收取學費15,000元之方式辦理,所需經費由縣府補助園所。其二為採取家長先行繳費,再由園方轉發縣府補助之經費予家長,有關100學年度合作園所清冊或相關幼兒教養資源可至教育部全國幼教資訊網(http://www.ece.moe.edu.tw/index_home.asp)查詢。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教育處
聯絡方式:教育處曾小姐 電話5518101轉2832
社會處彭小姐 電話5518101轉3156
社會處王小姐 電話5518101轉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