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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創業攤位租金補助計畫
  • 上版日期:100-07-07
  • 修改時間:100-07-07

 原訂的「新竹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創業攤位租金補助計畫」,因規定的補助期限以1年為限,不少身心障礙朋友認為補助期間過短,縣府為提高身心障礙者獲利機會,決定從善如流從1年時間放寬為5年。
 縣政府指出,最近屢屢接獲轄內身心障礙朋友的反映,他們認為有關身心障礙者創業攤位租金補助計畫中,第五條規定陣助期限最多以1年為限,所以建請縣府能放寬期限,縣府也已決定放寬至5年,期能有效減輕身心障礙者創業上的成本負擔,以達成縣府積極協助身心障礙者開拓多元的就業機會,以及自食其力的目標。
 另外有關第十一條「每年預計幫助120位具創業意願與能力的身心障礙者創業」規定,經實務經驗發現,補助案量係以當年度實際申請人數而定,但因本年度申請補助人數僅4人,均為個人申請,明顯與預計補助人數間產生明顯落差,所以擬依實際提供服務情況,修正原條文為「提供具創業意願與能力之身心障礙者順利創業」。

新聞聯絡人:陳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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