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5日止。 受理推薦單位:被推薦人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學校、團體、企業。 詳情及報名表件請參閱下方相關檔案下載。 請依計畫提報推薦名單,並檢附推薦書推薦書、孝行事蹟照及相關佐證資料,依限函送本府民政處憑辦初選,電子檔請傳送至20093365@hchg.gov.tw 本案聯絡人:新竹縣政府民政處邱先生,電話:03-5518101分機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