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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14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團體實施計畫」,請踴躍參加。
  • 上版日期:114-06-12
  • 修改時間:114-06-12

(一)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自114年9月29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

(二)申請對象:本縣所屬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

(三)推薦標準: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連續2年(含)以上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並活動符合相關具體事蹟之一者。

有意願申請之單位,請將自評表及相關證明文件1式2份以掛號寄至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302937竹北光明郵局第234號信箱)。

本次甄選由家庭教育中心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獲獎結果將另行公告於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