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辦理「112年度鄭豐喜(中、重、極重度肢體障礙者家庭子女)獎學金」一案,請查照。
  • 上版日期:112-09-11
  • 修改時間:112-09-11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9月1日衛授家字第1120010461號函辦理。

二、旨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第七類),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止。

(三)申請應備文件:申請書、家境調查表、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在學子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在學子女學年成績單正本(上/下學期)、家庭狀況敘述、自我查核表。(申請表格請至該會官網下載;官網:https://www.cf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