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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113年國民年金給付金額調整
  • 上版日期:113-01-11
  • 修改時間:113-01-11

自113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法所定之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基本保障及原住民給付,由新臺幣(下同)3,772元調整為4,049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保障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由5,065元調整為5,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