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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及「人民團體立案證書頒 發規則」
  • 上版日期:112-12-15
  • 修改時間:112-12-15

業經內政部於1 1 2 年1 2 月1 日以台內團字第 1 1 2 0 2 8 2 8 2 2 號令廢止,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