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促進民間参與公共建設案」公聽會,
敬邀各地方居民、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出席進行意見交流。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参法)第6條之1。
公告事項:
一、公聽會事由:本府辦理「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依據促参法第6條之1規定,應舉辦公聽會。另按促参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公聽會係指主辦機關向公共建設所在地居民、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廣泛蒐集意見之會議。
二、時間:民國112年3月4日(星期六)10時
三、地點:新埔鎮公所 3樓大禮堂 (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 600號)
四、議程
(一) 09:40~10:00 報到時間
(二) 10:00~10:05 主席致詞
(三) 10:05~10:20 計畫說明
(四)10:20~10:50 意見交流
(五)10:50~11:00 會議總結
五、聯絡單位及電話:
〔一)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張小姐 (03)5518101 分機3201
(二)規劃單位:十方都市開發顧問有限公司田小姐(07)5530979
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當天請各出席者配戴口罩並落實手部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嗷禮節。如有發燒或咳嗽等情形者,請勿参加會議,若有意見可委請里長轉達。
七、當天若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得終止會議,並另行公告及通知再召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