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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第三屆兒少代表遴選活動開跑~
  • 上版日期:112-10-19
  • 修改時間:112-10-3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2月8日止

一、遴選名額:9至15名本縣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備取若干名。
二、遴選資格:實際居住或設籍本縣且年滿11歲未滿18歲之兒童或少年,並關心兒少福利議題者。

四、推薦報名方式採單位推薦及自我推薦兩種方式:
    (一) 單位推薦:由兒童及少年事務相關團體、民間社會公益團體或學校單位進行推薦。
    (二) 自我推薦:由兒童及少年自我推薦。
五、應備文件:

  1. 活動報名表以電腦WORD繕打,並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之經驗),一式兩份以A4規格紙張裝訂整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留存一份),掛號寄送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2. 學校/單位推薦者:請於報名表具體說明處加印推薦學校/單位印信。
  3. 須檢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署之同意書。

六、遴選作業:

  1. 由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先進行書面(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由遴選小組進行面試,擇優錄取。
  2. 遴選原則: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遴選時兼顧年齡、性別、族群、團體推薦或自我推薦、區域分布之平衡、公平、公正及公開等原則。

七、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之義務與權利:

  1. 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義務
    1. 出席相關會議並遵守會議決議事項,出席會議前蒐集兒童及少年意見。
    2. 推選及被推選為少年代表召集人、副召集人及會議主持人。
    3. 參與相關培力課程。
    4. 推選及被推選若干位擔任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之兒童及少年代表委員,如未被推選者列席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會議。
  2. 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權利:
    1.  出席兒少年諮詢代表會議時享有公平發言之機會與提案表決權。
    2.  公假參與本縣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會議。
    3.  授頒新竹縣兒少諮詢代表證書1份(第三屆任期為113年至114年)。

八、洽詢電話:03-5518101分機3217 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 謝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