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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15年社區教育體驗補助計畫

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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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機3124

服務內容

一、目的

一、作為本計畫推動的必要基礎,盤點現有社區教育體驗路線,推廣社區特色產業,促進社區經濟發展,建立社區共生基地,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二、透過社區發展協會媒合志工與社區教育體驗活動,並強化高齡者、婦女及新住民與社區之間的互動與連結,規劃青銀共創、族群共融、代間融合的社區活動,展現不同世代參與的價值,讓參與者通過合作完成任務,從而加深世代間的情感與交流。

三、結合現有的社會福利資源,促進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如敬老卡及愛心卡,擴充其使用範圍及效益,使高齡者和身心障礙者得到更全面的照護。

二、申請期程

一、申請補助單位資格:本縣立案一年以上且會務正常運作、財務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

二、應於115年2月26日(星期五)前遞送應備文件向本府提出申請,逾期限申請者不予受理。

三、計畫執行:依核准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四、年度經費如有剩餘,將再擇期開放申請。

五、限於新竹縣境內辦理。

三、計畫內容

一、社區資源盤點與分析,規劃教育體驗資源地圖路線

二、推廣社區特色產業,促進經濟發展

三、提升高齡者、婦女及新住民社區連結與社會參與

四、結合社會福利資源,擴充服務範圍

五、推動青銀互動與代際融合

服務對象

本縣立案一年以上且會務正常運作、財務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

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1份(附件1)。

二、申請計畫書5份(附件2):包括計畫名稱、目的、主(承)辦單位、期程、地點、對象、計畫目標及活動內容、預期效益、滿意度調查內容及經費概算表含自籌金額、申請補助金額、使用說明等;同一案件向2個以上機關(單位)提出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與向各機關(單位)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三、教育體驗路線地圖(導覽地圖)1份。

四、講師相關佐證資料1份(若無申請經費者則不需檢附)。

五、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附件3)。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