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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福利機構公共安全專區

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連絡電話

03-5518101#3203、#3281

服務內容

為強化、落實長期照顧機構防災避難及公共安全效能,維護機構住民安全,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共同研訂之「強化長期照顧機構公共安全推動方案」於(106)年12月26日經行政院核定,期限為108-113年,該推動方案之獎助對象為財團法人、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依建築消防設施、機構設立之樓層與區域等4大面向,列25個工作項目及48項具體改善措施,重要具體作為包括:

  1. 檢討機構設置樓層及公共安全相關規定。
  2. 機構應定期接受用電設備維護檢查,並落實運用防火及避難安全風險自主檢核表。
  3. 強化機構防救災教育訓練及防災實境演練,並鼓勵機構加入防災社區計畫。
  4. 研議獎助輔導機構改善消防及公共安全設施設備(含自動撒水設備等)。
  5. 研修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新設機構不限面積設置自動撒水設備、替代方案及119火災自動通報裝置等。
  6. 檢討救助袋及緩降梯等垂直避難器具在長照機構之合宜性,以及機構之防火區劃與逃生動線,並研議機構設置等待救援空間之可行性。

 

服務對象

本縣14家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